《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高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主导地位方面,规划《纲要》提出,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决策,赋予企业在技术路线制定、攻关任务分解、经费使用分配等方面更多话语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决策,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自主开展科技创新方向研判、技术研发储备、知识产权运用等研究,鼓励企业以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方式,牵头承担国家及省级重点科研计划和重大创新工程。推进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共享创新资源,推动企业主导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创新。
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放宽准入、保护权益、政策协同,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铁路、水电、供水等领域具有一定收益项目的建设,推动民间投资愿投尽投。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投资力度,推动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优化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投资运营合法权益,平等保障用地、融资等要素需求。
在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坚定不移发展民营经济,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债券融资。促进土地灵活高效适配、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人才服务优质便捷。加强民营企业能力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风险管控,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楚商培养计划,弘扬楚商精神。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动涉企问题反馈解决和惠企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