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在持续壮大经营主体方面,规划《纲要》提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国企民企优势互补、内外资企业共生共赢,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经营主体梯队。持续培育千亿级企业,发展壮大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大企业、大集团和世界一流企业。推进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市场化兼并重组,深化与央企、国企和世界500强企业等战略合作。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培育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在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工业母机、生物医药、高端材料、先进计算、新能源、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创新优势明显的高能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提升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项目的比例,推动科技领军企业重大攻关技术的工程化试验和市场化应用。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地方性法规。完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机制,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培育。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
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国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动态发布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大力推动政银企合作,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