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主体投资活力,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增强投资对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关键作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规划《纲要》提出,持续优化民间投资政策环境,破除民间投资准入壁垒,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对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权益保护。积极推行投贷联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强融资支持,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
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实施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深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民营企业支持政策,健全省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深入开展涉中小企业和个体户收费专项治理,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各类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解决其反映的合理问题。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施新时代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计划,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