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作者: 日期:2026-08-03

《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到203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5%左右。

聚焦服务民营企业,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机制,开展“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区(市)县行”活动,探索构建国有企业机会清单、能力清单发布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强化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决策链条。健全穿透式、闭环式、协同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深化人员招聘、项目招采、资产招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国有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控”约束。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全方位服务体系,建强用好成都市民营经济(现代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研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强化民营经济统计、数据监测和共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涉企重大政策制定和评估制度机制,创新开展民企大讲堂、经济思想汇等活动。加快构建民营企业“头部强、腰部壮、根部稳”梯队,制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项培育政策,搭建银企、产研、产销、上下游交流对接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纵深推进“五个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构建民企国企优势互补合作模式。

分类推进科技企业培育,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布局、培育与管理,推进大企业大集团、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发展。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以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推动人才、平台、项目、资金一体化配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更多科技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构建完善“瞪羚”“独角兽”“明日之星”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研发准备金制度,培育更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大企业开放资源、平台和场景,通过“发榜”与“揭榜”“发单”与“接单”“发包”与“接包”等方式开展研发活动,加强企业技术、产品和服务精准对接。

提升重点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水平,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强市场需求研判和供需对接,健全企业创新积分制,持续举办金熊猫全球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弘扬科学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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