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作者: 日期:2026-07-13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坚持经略海洋、向海图强,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海洋经济发展带动全面建设海洋强省,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蓝色动力”。坚持陆海统筹、山海互济,优化海洋生产力布局,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打造海洋经济发展高地。坚持优旧育新、三产联动,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向新兴领域拓展、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拓展海洋全方位开放合作。联动广西、海南、福建等周边地区,积极开展海洋科技创新协同、区域港航联动、特色产业共建及生态联防联治。强化粤港澳涉海规则衔接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交通海事、贸易金融、海域治理等对接合作。推进与东盟国家共建物流节点和海洋产业合作园区,深化与太平洋岛国在海洋渔业、矿产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区域海洋科研调查、海洋环境治理、防灾减灾合作。建立健全维护海洋权益的体制机制,坚定维护海洋权益和安全。

巩固海洋优势产业。以延链、拓链、补链、强链为核心,进一步巩固提升海洋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电力、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等产业发展优势。整合优化广东省造船资源,打造世界级造船和海工装备基地。规范有序发展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发展,探索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

培育壮大海洋潜力产业。前瞻布局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空天、深海极地、海洋蓝碳等,打造若干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开发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打造一批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海洋信息业,打造“海上新基建”体系,加快海洋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深度参与国家深海和极地战略布局,实施“挺进深蓝”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深海采矿等产业化进程。推进海洋经济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业态融合发展。

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加快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冷泉生态系统、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极地考察国内基地(广东)、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等海洋重大创新平台,争取海洋和极地国家实验室和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局落地。聚焦深水、绿色、智能、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加快高技术船舶、海洋新能源、新型材料、水下装备、深海作业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提升海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强化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等港口综合竞争力,增强其他港口专业功能,强化沿海与内河港口联动,支持肇庆建设国家重点内河口岸节点。构筑立体出海网络,推动粤东港口群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茂名港与湖南等中部省份海铁联运发展,增强湛江港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传统出海口综合竞争力。持续抓好滨海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沿海经济带大通道。加快建设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因地制宜建设临港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建设一批国家重要物资储运基地。加强海岛与大陆交通、供水、供电联通,进一步完善海洋公共基础设施、新型海洋基础设施,加强海洋数据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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