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挥长三角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作者: 日期:2026-05-20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四个统筹”,聚焦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重点区域,携手苏浙皖持续巩固提升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推动长三角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

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长三角协同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方案,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深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联动,共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推进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光源、聚变能源等领域合作。联动开展基础研究布局,优化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运行机制。增强体系化攻关能力,加快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向重大科技攻关任务转型,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创新需求组织联合攻关计划,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优势资源整合,协同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平台。充分发挥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领带动功能。推动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走深走实。

共育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聚焦智能网联汽车、大飞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共同提升长三角产业集群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优势。协同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深化数据合作,加快形成跨域合作、跨界融合的智能经济新形态。联合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跨区域联合开发应用场景,协同制定产业标准。协同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辐射功能。

共推长三角高层次协同开放。协同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拓展涉外法律、跨境金融等服务网络,更好服务企业出海。加强海外仓、前置仓等新型贸易基础设施协同布局,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长三角“一带一路”综合性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长三角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推进海关监管协同创新,推广联动接卸、离港确认、铁路快速通关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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