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作者: 日期:2026-07-15

北京佰味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贵司存储于我司仓库的冷冻食品,迄今为止,已拖欠仓储费共计人民币19597.34元。其间,我司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贵方,为保护我司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第九百一十五条、第九百一十六条,限贵司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欠款并提取全部货物。对过期产品,我司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如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取全部仓储物并结清全部费用,自逾期之日起,我司将按原仓储费日标准的150%收取逾期仓储费,并将依法行使留置权,或依法提存仓储物,拍卖或变卖货物优先受偿;费用及风险由贵司承担。过期货物我司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并有权自行处置。届时,我司将依法一并主张贵司股东及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上海鲜壹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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