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配送车算什么“车”,该走什么“路”?

作者:陈珏 日期:2026-04-13

□ 陈珏

无人配送车在打通城乡物流“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实现行业绿色低碳与智慧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无人配送纳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经济、现代物流发展等战略布局,多部门出台专项文件鼓励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支持开展道路测试与规模化试点,为无人配送车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然而,在产业加速奔跑的背后,身份定性模糊、路权不明确、责任认定难、安全监管缺位以及标准体系不完善等制度性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无人配送车规模化发展的现实瓶颈。记者采访相关车企负责人、行业法律专家,深入梳理问题症结,探寻行业发展思路,为无人配送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无人配送车究竟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目前,国家制度层面尚未对此作出明确界定,这也导致各地无人配送车路权开放政策尺度不一、流程各异。身份定位模糊带来的问题不止体现在路权划分上,更直接反映在全国政策的协同上。部分地区已出台无人配送车地方管理办法,但各地政策标准不一、路权权限不互通形成的区域壁垒,让无人配送车陷入“试点能跑、全域难通”的尴尬局面。

此外,随着上路车辆越来越多、运行场景越来越复杂,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浮出水面:无人配送车上路行驶,安全怎么保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郑翔认为,无人配送车虽涉及多方主体,但侵权责任认定仍可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基本原则。按照“支配说”,谁实际控制车辆、谁最有能力防范事故风险的发生,谁就承担侵权责任;按照“受益说”,谁从车辆运营中获益,谁就承担相应责任。

但无论是企业内控机制,还是行业技术标准、地方管理规章,在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方面均存在局限性。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责任认定、安全监管难题,仍需从国家层面推动建立统一的责任划分、路权管理、安全监管体系。

业内专家、企业负责人普遍呼吁,加快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为功能性无人车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指引。“立法能够解决行业发展中面临的绝大部分问题。”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尹训国认为,统一立法不仅能规范路权开放标准、破除区域运营壁垒,更能建立强制性的产品准入体系,从源头杜绝安全风险,让行业发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单独立法应重点明确哪些核心内容,郑翔给出了具体建议。除明确无人车法律身份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与认证准入体系;明晰通行路权与行驶规则,保障交通行为可预期;确立责任主体,厘清全链条权责边界;设立专属保险与行业赔偿互助基金,畅通救济渠道;规范应急处置与事故数据监管,赋予监管部门紧急接管权限;构建交通运输部门主导、工信、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协作流程,形成治理合力。

对于立法节奏,行业也存在审慎观点。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靳兵在多场论坛中表示,不宜急于针对功能性无人车推进专项立法,应秉持综合统筹理念。如推进立法,其目标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考虑无人驾驶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事物现状,需要客观全面、系统考量、一体化设计,构建更科学合理、契合未来综合立体交通新范式发展趋势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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