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先行先试改革示范作用

河北省社会物流费用测算试点成效显著
作者:贾燕 日期:2026-08-26

□河北省统计局 贾燕

社会物流费用测算试点是健全现代物流统计体系,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物流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开展社会物流费用测算双层级试点省份,河北省统计局(以下简称河北局)主动对接国家统计局完善现代物流统计改革任务,在国家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帮扶指导下,全力以赴推进试点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项既定任务,探索形成适配河北省产业特点的社会物流费用测算调查方法和推算依据,为全国开展社会物流费用测算提供了河北智慧和经验。

河北局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全面统筹,选取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及示范性的3个市、9个县作为试点地区,形成了系统谋划、主动推进、市县全面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印发《河北省社会物流费用测算工作实施方案》,配套编制样本选取细则、填报指引、测算手册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标准和规范,确保试点既能“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又能为后续全面铺开提供借鉴。

在充分运用企业原始台账基础上,河北局综合交通、商务、发改等部门及行业协会意见,结合河北钢铁、港口、商贸多元产业实际,确定采取企业直报、重点样本调查和系数推算相结合的测算方法。并根据调查规则建立“企业直报+系数推算”双轨测算体系,形成完整的社会物流费用测算模型,解决不同产业场景下费用测算的适配难题,并配套供需双向校验机制,为试点数据成果产出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家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和试点实施方案,河北局完成试点区域2025年度社会物流费用试算工作,并与宏观产业数据开展交叉比对校验,数据逻辑匹配,充分验证了测算方法的有效性、合理性和衔接性。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成本结构、市场主体、区域差异等维度统计特征,撰写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形成完整试点数据成果,充分证明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成效显著。

河北局的试点经验表明,在样本选取工作中,采用行业营收占比法筛选企业,针对县域缺少对应行业样本的情况,可采用市级均值替代规则,能够有效减轻基层企业调查负担。开展费用测算时,要运用供需双向校验机制对测算结果开展逻辑校验,有效降低推算偏差,保障测算结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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