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睿颖
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税务部门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开票“水分”有效挤出,空壳企业加快退出,对虚假贸易的纠治也更加有力。
2026年以来,全国网络货运领域的一场深度合规治理正在持续推进。随着税务、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打出监管组合拳,困扰行业多年的“虚开发票”“空转走单”等顽疾正在被加速清除,曾经一度被异化为“开票工具”的部分平台,正逐步回归“提升物流效率”的发展初心,整个行业在挤掉虚假繁荣的泡沫之后,迎来了从“野蛮生长”向“规范进阶”的关键转折。
新业态怎样破顽疾
网络货运平台作为物流数字化的新业态,本是破解传统物流“信息不对称、空驶率高”痛点的关键武器。但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因其轻资产、流水大、用票频繁的特性,被部分企业异化为虚开发票的“重灾区”。
为了更直观地看清行业现状,我们可以从地方监管数据中找到缩影。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今年6月,全市141家网络货运企业中,共有77家企业未交互运单和资金流水单。2026年1~6月,全市141家网络货运企业累计交互运单4846.7万笔、资金流水单4800万笔,同比分别增长26.6%、30%。这一数据表示,天津市超过半数的平台处于空转或停摆状态,但头部平台业务仍在稳步上涨。
这种两极分化的局面,指向了一个绕不开的核心问题——平台是否有合规开票的能力。
前些年,一些地区用高额财政返还吸引空壳平台入场,不少违规平台脱离真实运输场景,通过伪造运单、篡改北斗车辆轨迹、虚构资金流水等方式,在没有实际发生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大量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开票金额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牟利,形成“开票—返税—再开票”的畸形循环。
“不合规的开票行为分为两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邓恒进在接受采访时介绍道:“一是向物流企业而非终端货主直接开票,这种模式容易引发虚开发票或买卖发票嫌疑;二是通过虚构交易链条,比如找加油站、路桥公司等第三方开具虚假进项发票,人为平衡销项与进项,制造‘真实业务’假象。”
这些行为本质上是两头涉税——对外虚开销项票,对内虚增进项票,同时伴随虚假交易,既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也违背实质课税原则,一旦被查实,平台将面临重大法律与税务风险。
回顾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历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平台都将“扩大开票规模”作为核心KPI,但有相当一部分平台没有自有车辆、没有实际运营团队,仅靠几台服务器就能完成全流程“开票操作”,完全背离了这一业态诞生的初衷。
为了结束行业野蛮生长,2024年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明确,地方政府不得再通过税收返还等变相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正式印发《发改体改〔2025〕770号通知》 (业内将其称为“断补令”), 明确全面叫停各类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等行为;2026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从平台资质、主体责任、数据监管等多维度明确了规则。
从野蛮生长到规则清晰
政策的落地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要求,凡造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补贴必须停止。政策发布后,多数地方仍延续补贴至去年7月底、8月初,此后多个省份陆续叫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每百元发票“含税量”较2025年提升了13.7%。
记者了解到,《条例》的执行中存在“温差”,部分区域因历史合同约束、地方财政压力或发展诉求,仍在变相发放补贴,导致“断而不绝”。结果就是补贴可获得性出现地域分化——能开出补贴的地方越来越少,合规存续的平台数量锐减,直接推高了行业服务费率;而完全无法获得补贴的平台,则被迫在激烈竞争中不断压缩自身利润空间。
尽管税务总局反复强调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参与补贴设计与执行,但现实中仍有基层单位以各种理由维持原有做法,客观上加剧了区域间费率失衡与竞争扭曲。
“这种补贴差异直接催生了‘坐地起价’现象。”邓恒进说道:“少数仍能获取补贴的平台借机提高服务费率,企业为取得发票支付更高成本,实质形成‘买票’行为。”这不仅违背国家关于真实交易、如实开票的法律规定,更埋下虚开风险,让相关企业时刻面临稽查追责压力。
在制度补短板的同时,精准打击也同步推进。近年来,税务总局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自2024年起,开始在部分省局开展网络货运行业管理试点,探索规范网络货运行业税收秩序,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空转走单”“循环开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2025年12月,税务部门首次曝光了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陕西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伪造运营“真实性”,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法收取“开票费”。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379户下游受票企业被移送查处。
这一系列动作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网络货运平台是数字经济时代物流行业的重要创新,其“互联网+货运”的模式为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任何创新都必须在合规的范围内运行,靠“开票经济”存活的货运平台,都将逐步被市场清退。
重塑行业核心竞争力
面对全新的监管环境和市场规则,行业并非无路可走,一套清晰的合规转型路径已经逐步显现。
邓恒进表示:“网络货运平台必须承担起承运人责任,货主把货物交给平台,平台就要对运输全过程负责,出问题由平台担责,而不是推给司机。”他表示,这一要求在2019年就已提出,但一直未得到落实,今年新规出台再次强调“承运人责任”,行业的执行效果才开始逐步显现。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税务总局30号公告中就提到,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
这一政策早已为行业指明了方向,网络货运平台则须回归承运本质,杜绝卖票行为——因为管理办法已明确,仅从事开票而不承担承运责任的平台,本身就不符合网络货运定位,缺乏可持续前景。
针对网络货运行业的特性,未来的治理方向不再是单一部门的事后打击,而是构建“制度约束+技术赋能+行业自治”的完整体系,从根源上堵住“开票乱象”的生存空间。邓恒进提到,现阶段最务实的做法是先把业务做实、数据做真、系统跑稳,待反向开票全面推开时,即可快速对接合规路径。
数字化整合能力也成为网络货运平台在监管趋严、政策重构中可持续的竞争力,这也是传统货运企业短期内难以复制的核心优势。当“开票套利”的畸形路径被彻底封死,行业的竞争焦点将重新回归技术与服务本身。
目前已有多家头部平台启动铁水联运实践,拓展多式联运,突破单一公路运输局限,主动对接铁路、水运等场景,相关网络水运管理办法也在加快出台。与此同时,平台也布局跨境物流,承接进口大宗物资的境内分拨与陆路转运,实现“国际采购+国内集散”的一体化服务。
邓恒进表示,这两条路径都依赖强大的数据贯通能力、运力调度算法与电子运单协同体系,恰恰是平台数字化基因的自然延伸。单纯依靠政策补贴难以为继,唯有将技术能力转化为降本增效的实际价值,才能在脱离政策输血后依然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