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作者: 日期:2026-07-06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将整个城市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和创新的策源地、孵化器,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战略科技力量一体建设,深化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支撑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建设世界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坚持战略导向和需求牵引原则,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科技产业关键性突破提供极限研究手段。优化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加快建成“鹏城云脑”网络智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鹏城云脑Ⅲ),

全面提升合成生物研究、脑

解析与脑模拟、材料基因组等设施开放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建好用好鹏城云脑Ⅲ等重大训力基础设施、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二期),打造世界一流超智融合新范式。加快建成自由电子激光、特殊环境材料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健全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设施建设运行过程中产出的重大原创成果“沿途下蛋”与“就地转化”。前瞻谋划一批独创独有、具备非对称优势设施项目,积极争取更多国家战略创新资源在深布局。到2030年,累计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大科学装置总数达12个。

锻造深圳特色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建设鹏城实验室,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市实验室建设,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协同合作、良性互动的多层次实验室体系。支持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打造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深化投资主体、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用人机制等创新,吸引顶尖科研机构来深设立特色研究机构。支持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提升高校整体基础研究、人才育成和成果转化水平,布局一批前沿科学中心和基础科学中心。健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壮大机制,加强高成长科技型企业精准化个性化支持,打造高水平科技领军企业集群。

在推动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充分发挥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优势,加强与港澳科技创新资源协同配合。推动与港澳科研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和开发利用,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大科学研究新范式,加速重大科学发现及技术创新进程。积极发挥科技设施源头创新能力,推动设施平台共建共用共享。加强科研合作和人才交流,联合港澳积极承担或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在促进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与场景机会供需对接匹配,常态化征集、遴选、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和新技术新产品能力清单。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创新中心和广东省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促进应用场景建设与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体推进,创建未来场景应用实验室。协同推进场景培育和开放、市场准入环境优化、要素资源创新配置一体化改革,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市场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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