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作者:景诗雁 日期:2026-05-25

□景诗雁

《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20日正式施行。

近年来,重庆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底,重庆市创造民营经济增加值20792亿元,占全市GDP的61.6%。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邦平介绍,制定出台《条例》,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有助于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有助于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打造民营经济发展一流营商环境;有助于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条例》积极回应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条例》明确推动构建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配套支撑,打通金融“活水”流向民营企业的堵点梗阻。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担保物价值等已达标贷款审批条件的,金融机构不得违法额外要求企业经营者及其近亲属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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