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月16日印发了《湖南省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暂行)》 (以下简称“《方案》”)。
湖南方案设置了1个核心指标和7个引导指标,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引导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降低率等。这一地方实践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区域性经验,与中央政策形成呼应和补充。
《方案》提出,到2027年,力争培育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明显高于全社会下降幅度,在建设路径、发展模式、低碳转型、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30年,建成验收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零碳园区建设模式基本完善,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