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农产品合作迈向新融合

作者:汤莉 日期:2026-01-14

□汤莉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经济一体化进程从传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延伸至数字、绿色、标准、产供链等新兴领域。鉴于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领域显著的互补优势,以及3.0版升级议定书带来的制度性红利,双方将迎来农产品贸易深化、投资及产业链协同的区域合作新机遇。

释放贸易互补潜能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将深度激活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优势,释放双向市场潜力,为双边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刘艺卓这样评价3.0版升级议定书开辟的新机遇。

伴随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深化,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东盟已连续8年位居中国农产品第一大贸易伙伴。相比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全面建成之时,2024年,中国对东盟出口农产品228.4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倍;自东盟进口农产品357.3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2倍。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自东盟进口的农产品增长了15.3%,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值的19.1%,东盟是中国农产品进口的第二大来源地。

刘艺卓表示,从贸易层面看,在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程度已达到较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上,3.0版升级议定书进一步在通关便利化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双方各自自贸实践的最高水平承诺,为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带来重要机遇。

具体而言,在通关便利化方面,双方将提升海关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努力建立或设立单一窗口,对“经认证的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或过境手续和程序相关的额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货物放行、快件、装运前检验,简化通关程序,压缩通关时间。

推动产供链深度融合

在3.0版升级议定书中,中国与东盟首次将供应链互联互通作为单独章节纳入自贸协定,双方承诺将合作增强区域供应链的韧性和连通性,优先考虑关键产品和服务持续顺畅的跨境流动,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刘艺卓认为,3.0版升级议定书中的供应链互联互通、卫生检疫标准互认等条款通过提升双方“硬联通”和“软联通”水平,赋能农产品贸易投资合作升级,将推动区域农业产供链向更稳定、更紧密、更高效的方向深度融合。

中国和东盟农业资源和产业结构优势互补。近年来,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协作持续加强,中国企业在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布局种植园、加工厂和物流园区,已逐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跨国农业全链条。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升级,双方基础设施联通建设成效显著。如2025年,中老铁路全年货物运输量达2448万吨,同比增长24.6%。其中,累计发送跨境货物超546万吨,同比增长17.9%;辐射19个国家和地区,跨境运输商品种类拓展至3800余种;全年完成进出口果蔬运输38万吨,同比增长45.8%。

随着3.0版升级议定书相关举措的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运输通道将不断增多加密,进一步强化双边农产品贸易的物流保障。刘艺卓主张,双方可不断强化农业种植、加工、物流运输等各环节的协同合作,构建更加高效、稳定和互利的区域农业产业价值链。

制度对接拓展新机

“3.0版升级议定书中的电子认证、跨境数据流动等规则,为中国与东盟的企业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拓宽双边贸易合作渠道提供了制度保障。”刘艺卓阐释道,3.0版升级议定书中关于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保障数据跨境流动、认可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以及深化数字“软联通”与“硬联通”的相关条款,构建了区域内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体系。这些条款有助于破解农产品跨境贸易中的效率瓶颈、成本压力和信任难题,从贸易全链条为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赋能,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向更高效、更安全、更深度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东盟国家对中国温带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饲料的需求稳步增长,中国消费者对热带水果、特色海鲜等东盟农产品的需求也持续攀升。刘艺卓基于观察提示道,企业可充分依托3.0版升级议定书搭建的数字贸易框架,借助暂免电子传输关税、数据跨境流动保障、电子认证互认等政策红利,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精准对接东盟各国采购商与终端消费者,进一步拓宽东盟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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