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琳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率先建成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通知》指出,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共有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加强园区与周边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零碳能源项目建设,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实现热力、电力零碳化供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
二是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支持园区开展CCUS、新材料、未来能源等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
三是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
四是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推动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园区绿色运输比例,支持园区应用新能源货车、物流车辆和船舶等绿色运输方式。
五是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统
六是探索长效治碳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