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五五”推动民企科技创新发展

作者:李梓涵 日期:2025-12-22

日前,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天津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涛指出,《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首要亮点集中体现在两大关键维度:一是强化要素供给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夯实资源支撑;二是健全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为经营主体筑牢制度根基。此外,条例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开展安心投资,针对重大项目制定的专项安排,进一步丰富了政策的实践价值,构成了条例的又一重要亮点。

此次颁布的条例包括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支持、规范和保护、服务和保障等。在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措施方面,条例明确有关部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融资规模和比重、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组织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科技创新方面,条例规定在重大科技项目申请中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并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共享。同时,条例还加强了标准制定参与、数字化赋能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支持方面,条例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和授权运营,加强低成本优质算力供给,为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合理使用和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提供支持。 (李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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