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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容详见10版 日期:2024-09-04

摘要:

8月20日 ,欧盟委员会向相关方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对拟议税率进行小幅调整,对中国及欧盟在华生产的纯电动汽车建议征收为期五年、17%至最高36.3%的反补贴税;对在华生产的特斯拉电动汽车征收9%的反补贴税,欧盟委员会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对此回应,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内容详见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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