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渠道,或者通过推荐给相关金融机构,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加快补齐相关枢纽设施短板,促进枢纽互联成网。物流枢纽建设的发展蓝图已经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