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10条措施全力保障正常有序运行

作者:赵艳艳 日期:2020-03-04

本报讯 3月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依法有效防控海外疫情输入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司长林伟表示,为了支持中欧班列的发展,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10条措施。

这10条措施当中,包括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或者是属地口岸办理货物的清关手续,支持中欧班列枢纽站点的建设,促进中欧班列多市联运业务的发展,支持在中欧班列关键物流结点城市根据需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高效、集约地开行中欧班列等这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的推行将极大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的便利化水平,释放中欧班列运能,扩大进口,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沿线各国的经贸往来。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当前做好中欧班列的疫情防控工作,是保障班列快速通关和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为此,海关总署专门制定了出入境列车卫生检疫作业指引,对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列车,及时指导进行消毒,尽最大可能防止疫情通过班列传播。

通过这些措施,海关总署将全力保障中欧班列正常有序的运行。(赵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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