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取消24小时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作者: 日期:2019-05-20

本报讯 5月15日,辽宁省公安厅向社会集中发布了《辽宁省公安厅打造最优发展环境35项新举措》。

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朱玉波表示,以往,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出行压力,该省很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设置了货运车辆24小时禁行道路,虽然在缓解城市拥堵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给货运企业运输却带来了诸多不便。推出此举措,是充分考虑了全省城市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在尽量减少城市拥堵的基础上,本着服务企业运输发展、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的目标,在保证城市道路正常通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生产运输。具体来说,除了各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最集中的核心区域外,各地将结合地区道路实际,因地制宜地取消城市主干道路24小时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并根据城区车辆通行实际情况,确定通行时间限制,但必须保证每日通行时间不少于5小时。(郑阳 孙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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